关于印发琼海市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琼海市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琼海市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琼海市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治理
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打造田园城市、构建幸福琼海”的总体目标,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海南省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海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府办〔2013〕84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在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集中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以下简称治超)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紧密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原则,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继续开展集中整治,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治理违法行为,加强源头管理,形成长效机制,建立良好的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公路完好畅通,创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治超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调整(由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琼海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邢远飞(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 琼(市法制办副主任)
蔡耿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覃茂超(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圣廉(省公路管理局琼海分局局长)
覃业宣(市公安局副局长)
卢业锋(市监察局副局长)
杨全庄(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麦华景(市商务局副局长)
吴 涛(市物价局副局长)
陈德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李莉莎(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王 莉(琼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蔡兴山(琼海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治超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蔡耿耿同志兼任。联系电话:62922325,传真:62922503。
三、时间安排
从2013年12月25日起至2014年2月20日结束
四、职能部门职责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交通主管部门为牵头单位,各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统一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综合治理。
(一)交通、公路(琼海路政支队)部门:
1、组织路政、运政等执法人员深入货物集散地,对治理公路超限超载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实施卸载、处罚和登记。
3、组织路政、运政等执法人员开展路面执法,查处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
4、将在路面执法中发现的非法改装、拼装车辆通报有关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非法改装、拼装车辆查处工作。
(二)公安部门:
1、负责拦截超限超载车辆,强制引导超限超载车辆进入卸货场地,维持治超工作的现场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
2、对超限超载车辆暴力抗法,扰乱执法秩序的行为进行处置;
3、对套牌和“大吨小标”车辆进行查处;
4、对非法改装、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
5、组织交警开展路面执法,依法查处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监察部门:
对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查处执法过程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当等违规行为。
(四)质监部门:
1、根据有关要求对《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标准进行宣传。
2、负责检查从事改装、拼装车辆生产企业的生产场所及标准执行情况,杜绝无标生产行为。
(五)工商部门:
1、会同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对车辆非法改装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2、负责查处非法拼装、改装及非法买卖拼装、改装汽车行为,依法取缔非法拼装、改装汽车企业。
3、负责查处非法装载货场和运输企业,给予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吊销营业资格。对虽经批准但不按国家规定或者超范围对车辆擅自进行改装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并要求整改,拒不改正的,吊销营业执照。
(六)安监部门:
负责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的安全监管,严禁超载、混装;会同有关部门,对因超限超载发生的特别重大的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七) 广播电视部门:
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正面宣传报道,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八) 商务部门:
负责加强监督、检查汽车产品,对违规企业进行查处。
(九)物价部门:
负责指导和监督超限超载治理相关收费政策的执行,制定超限超载车辆卸载、货物保管、停车管理等收费标准。
(十)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制定治超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具体措施。
2、具体组织协调全市治超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治理。
3、负责联系新闻媒体宣传,收集各有关部门开展治超工作情况信息,每周收集汇总情况上报市政府及通报各有关部门,并及时上报省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治超的主要内容及标准
(一)主要内容
1、整顿车辆非法拼装、改装和“大吨小标”行为。
2、查处非法拼装、改装汽车及非法买卖拼装、改装汽车行为。
3、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4、清理整顿假冒军车和严禁军车从事民营货物运输。
5、加强农村公路管理。
(二)整顿标准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按照“大吨小标”车型和相关的技术参数,更正车辆的核定载质量,免费换发车辆行驶证。如机动车档案中收存合格证的,还应当对合格证进行更正。
2、在集中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期间,对在公路上行驶的未恢复的“大吨小标”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恢复;在年检时发现未恢复的,对“大吨小标”车辆不予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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