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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家湾”遭砖石堵门续:当事公司回应

移动版    时间:2012-09-03 09:46

  琼海之窗网最新报道 (记者:姜文山 文小丹)8月31日曾经报道琼海湘菜餐馆“毛家湾”饭店遭到“砖石堵门”事件。9月2日中午,海南大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此事做出回应,称对酒店进行装修改造,是该公司的合法权益。

  海南大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行政部主任王朝波表示,该公司是经法院委托拍卖,合法买受琼海龙湾国际大酒店的。据其介绍,今年3月30日该公司参加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拍卖琼海龙湾国际大酒店事宜,以1.41亿人民币价格竞买成交,取得了琼海龙湾国际大酒店的所有权。拍卖成交后,该公司已及时将全部成交款划入法院账户,琼海市有关政府部门也已于今年6月将该酒店土地证、房产证办理在该公司名下。

  针对琼海市“毛家湾”饭店反映门口被砖头、石头堵门问题,王朝波解释说:“我们从法院拍卖购买龙湾酒店成交后,该酒店房产自然就已经是大棒公司财产。因此我们对酒店进行装修改造,是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针对琼海龙湾国际大酒店原租户与原业主租赁纠纷问题,法院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6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王朝波说,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于今年5月4日发出公告,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6条第1款规定,责令被执行人海南龙湾国际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及各承租户在2012年5月20日前迁出酒店。

  “由于个别承租户反映时间过于仓促,要求延长迁出时间,我公司本着友好协商、以人为本原则,同意部分承租户的合理要求,同意承租时间延长至今年9月底止。”王朝波说,目前,原有的13家承租户中已有12家与该公司达到一致,书面承诺配合该公司按时迁出酒店。唯独毛家湾饭店既不执行法院强制公告,也不接受该公司的善意,而是提出无理要求。

  王朝波表示,毛家湾饭店是在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琼海龙湾国际大酒店后与海南龙湾国际酒店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的。“该合同显然是违法的,我公司对毛家湾饭店与原出租人的租赁问题而给该饭店造成经营不便表示同情,但毛家湾饭店应通过法律途径,向原出租人海南龙湾国际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主张权利。”相关进展本站还在进一步跟踪报道。(编辑:王海富 赵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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