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已有琼海儋州等7个市县实施阶梯水价制度
2017 年 02 月 20 日 06:52 琼海笔生
海南日报海口12月17日讯 (记者洪宝光)记者近日从省物价局获悉,东方、澄迈、万宁、白沙、五指山、儋州、琼海7市县已实施阶梯水价制度,其中,东方、澄迈、万宁、五指山、儋州、琼海6市县还简化了水价分类,实行工商业用水同价。
据介绍,全面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和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是我省深化水价改革的重点,今年我省出台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指导意见,推进阶梯水价制度在我省全面实施。目前琼中、昌江两县已陆续对自来水价格调整和阶梯水价方案进行听证,海口市政府常务会议也审议通过了海口市自来水价格调整和阶梯水价实施方案。
此外,今年各市县加快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儋州、琼中、万宁、五指山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至0.8元/m3。至此,我省居民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0.8元/m3的已有12个市县,乐东虽然今年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但尚未达到0.8元/m3。文昌市等7个市县正在着手开展调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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