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药业:法院驳回鸿道撤销仲裁申请
移动版 时间:2017-02-22 15:27
7月13日,广州药业(600332)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已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驳回鸿道(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撤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的申请。当日,广州药业股价以涨停报收。
5月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就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之间的“王老吉”商标许可协议争议仲裁案作出裁决,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6月1日,北京一中院受理了鸿道集团申请撤销上述裁决的要求。
此次鸿道集团提出的撤销仲裁申请被驳回,“王老吉”商标权的归属已无悬念。不过,此前广药集团和鸿道集团围绕王老吉的营销方式、渠道等方面仍有多起争议。(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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