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出台实施办法规范巡察工作(琼海要闻)海南省琼海市政府门户网
移动版 时间:2017-02-25 01:22
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巡察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近日,我市在出台《中共琼海市委巡察工作规程(试行)》同时,制定出台了《中共琼海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巡察对象和范围、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与任务、工作方式和程序、成果运用、人员管理、纪律与责任等做出明确规定。
《办法》规定,巡察工作采取“一次一授权”、“一事一授权”原则,对被巡察单位市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监督,每届任期开展巡察不少于1次,每次巡察的时间一般掌握在一个月内。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巡察工作可延伸至村(社区)。 (苏安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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