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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海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

移动版    时间:2017-02-27 01:46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如期实现我省综合医改目标,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对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刘赐贵(省政府省长)

  副组长:陆俊华(省政府副省长)

  成 员:罗时祥(省政府副秘书长)

  符琼光(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法制办主任)

  王 静(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朱寒松(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郑作生(省编办主任)

  林回福(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

  韩 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刘平治(省财政厅厅长)

  何 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韩英伟(省卫生计生委主任)

  苗延红(省民政厅厅长)

  吕 勇(省商务厅厅长)

  叶振兴(省科技厅党组书记)

  倪 健(省国资委主任)

  陈如军(省地税局局长)

  陈 楷(省工商局局长)

  冯 鸣(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赵曦臣(省网信办专职副主任)

  符 永(省残联理事长)

  王小平(保监会海南监管局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统筹协调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卫生计生委),省卫生计生委主任韩英伟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由以下成员担任:

  杨 俊(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王长仁(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包洪文(省财政厅副厅长)

  林存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吴明月(省物价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筹划、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及专项工作,并抓好组织实施;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会议、发文、公文流转任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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