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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海南全面启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琼海要闻)海南省琼海市政府

移动版    时间:2017-03-09 15:36

    为贯彻海南省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近日推出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新举措,计划2009年起全面启动此项改革。改革着眼于服务特色农业发展,切实保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

坚守1077万亩耕地 “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现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综合效益统一,坚守1077万亩耕地‘红线’,落实基本农田保护面积935万亩,是我省确立的坚定不移的目标。”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副厅长王业侨说。据介绍,海南省农村土地面积约4999万亩。国土管理部门将创新耕地保护机制,通过强化规划管控,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指标,并按规模成片、质量高效的原则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将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不得擅自征收、征用,不得改变用途。

建立健全产权明晰的土地产权制度。针对目前海南省农村土地产权不明晰的实际,该省国土部门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农村土地所有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其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和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建立健全产权明晰、归属明确、流转顺畅、管理有序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据介绍,海南省将改革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权明晰、土地来源合法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允许以联营合作或入股等方式使用。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须通过城乡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公平、规范的方式流转交易,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

制定颁布新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改革征地制度,是惠民利民的新举措。省国土环资厅将建立新的征地拆迁补偿制度,最大亮点是近期将制定颁布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及新的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侯小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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