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黄小玲 通讯员 纪振海)为进一步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强化民主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10月30日上午,我市召开2014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会议,对四类67个评价单位进行公开评价。
今年的评价工作,根据职能相近的原则,将80个评价对象分为党群工作与综合协调部门、行政执法与司法机关、经济与社会管理部门、公共服务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和彬村山华侨经济区5类。评价综合得分由公开评价得分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得分构成,分别占综合得分的30%和70%,另外将政风行风热线跟踪情况作为各单位综合得分的补充得分。其中前四类共67个单位进行公开评价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各镇人民政府和彬村山华侨经济区等13个单位仅参加群众满意度测评。
在会上,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陈小敏就如何做好今年的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统一思想,深刻领会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重大意义。各被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价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查找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积极落实整改,确保评价工作取得成效,进一步促进持续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和整治庸懒散奢贪工作的深入开展;二、突出重点,认真把握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要求。通过这次评价,希望各个部门查找并解决平时工作态度、工作机制中存在的普遍问题,重点抓好领导作风、履职尽责、信息公开、依法办事、服务质量、廉洁自律、勤俭从业,制度建设和履行承诺9个方面工作;三、严肃纪律,确保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取得实效。各部门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对待评价工作,把心思放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把功夫用在整改问题,提高工作管理水平上,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形式、走过场等问题的发生;四、规范提高,努力推进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迈进新台阶。要建立健全“管源头、管根本、管长远”的党风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大对评价活动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的追踪检查和督办力度,限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通过一定形式进行公开。把群众、社会、服务对象的阶段性评价转化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经常性监督,促进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走上规范化、经常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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