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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琼海小区物业收费情况

移动版    时间:2017-03-19 06:18

  近日,记者就 物业 收费再次采访琼海博鳌某小区物业陈经理,陈经理一口咬定绝对没有收每套房子5%或10%的好处费,他认为在人民网上《百姓声音》发帖的 装修 公司人员肯定是别有用心。

  对于帖子中提到“业主交纳的物业管理费太高,2元/平方。邻近的那个小区物业管理费才1.2元/平方,说是物价局定的,业主们都想不明白,为何相差1米的距离物业费竟然相差那么大呢?”这个问题,陈经理解释说,收2元每平方是指“非普通住宅小区”而收的,这非普通住宅小区指的是按照办公区或商业区建设又向业主出售的。

  至于“不管是业主自装还是装修公司,都必须交纳500元物业管理费。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2011年1月1日实施)的规定,就不应该收取这项费用,但是此物业仍然照收不误,不交就不给办装修手续。”这个问题,陈经理说,他们与装修公司签定了协议,对于各项收费装修公司是曾经认可的,这些协议签定时,《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还没有出台。

  陈经理否认他们曾经向装修公司收取额外的1500元费用,并且说,“我们所有收费都开了发票,没有不开发票的收费项目。”

  据记者了解,这家小区物业公司的总经理是小区开发商的夫人。物业陈经理只是其临时聘用打理日常小区事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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