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潭门荣获“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
2017 年 03 月 29 日 15:59 琼海笔生
潭门派出所获评“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
本报嘉积10月25日电(记者 蔡倩 通讯员 冼才华)记者昨天从琼海市公安局获悉,琼海市潭门派出所获评“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为我省唯一获选的集体。
据了解,公安部于今年7月组织开展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和爱民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并于近日公布“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100个、“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100名。
潭门派出所以稳步推进基层工作为基础,打击各类突出刑事犯罪,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和公共安全监管,并进一步严格队伍教育管理措施,于2013年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