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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繁荣文艺意见出台 力推文艺旅游融合及网络文艺

移动版    时间:2017-03-30 20:38

  省委出台实施意见推动全省文艺事业繁荣发展

  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文艺工作大格局

  海南日报海口4月13日讯(记者陈蔚林 见习记者陈洁锋 实习生张文)为进一步繁荣发展我省文艺事业,为加快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日前,省委办公厅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印发了《中共海南省委关于推动全省文艺事业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文艺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政策引导、经费投入、评奖激励等大力扶持文艺创作,精品力作持续涌现,文艺品牌活动不断树立,文艺惠民演出丰富多彩,对外文化交流不断加深,文艺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文艺评奖机制日益完善,海南文化的影响力整体提升,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显著贡献。

  《意见》要求,我省有关部门及广大文艺工作者要准确把握我省文艺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繁荣发展我省文艺事业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为人民抒写、为人民抒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创作生产人民群众需要的文艺作品,积极开展人民群众喜爱的文艺活动,在创作、表演、经营等方面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社会价值放在首位,创作生产既“有立场又有市场”,既“叫好又叫座”的文艺精品,实现两个效益、两个价值的统一。

  《意见》对创作富有海南特色的文艺精品提出了具体要求,希望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在文艺创作过程中弘扬时代精神、加强题材规划、实施精品工程、传承传统文化,通过文艺创作充分展现精彩的海南故事、海南历史事件、重要人物以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鲜活实践,讴歌真善美,贬斥假恶丑,彰显信仰之美、崇高之美,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

  《意见》鼓励以创新精神推动文艺工作,要求广大文艺工作者把创新精神贯穿创作生产全过程,大力发展网络文艺,围绕建设国际一流的海岛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的目标,推动文艺与旅游融合发展,相得益彰。

  《意见》还对建设德艺双謦的文艺队伍、加强文艺评论工作和文化阵地建设、创造有利于文艺繁荣发展的良好环境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描绘了新的蓝图,要求各级党委要把抓文艺工作作为分内职责,把繁荣发展文艺的责任落到实处;各级政府要把文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文化生产力;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负责牵头抓总,文化、教育、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及文联、作协、工、青、妇等团体协同推进,形成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文艺工作大格局。

  附:中共海南省委关于推动全省文艺事业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

  中共海南省委关于推动全省文艺事业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6年3月18日)

  为进一步繁荣发展我省文艺事业,为加快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中发〔2015〕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繁荣发展我省文艺事业的指导思想

   1.准确把握我省文艺工作面临的形势。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文艺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政策引导、经费投入、评奖激励等大力扶持文艺创作,精品力 作持续涌现,文艺品牌活动不断树立,文艺惠民演出丰富多彩,对外文化交流不断加深,文艺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文艺评奖机制日益完善,海南文化的影响力整体提 升,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显著贡献。同时,海南文艺繁荣发展的基础、条件和环境还需要大力改善,各级党委政府对文艺工作的重视支持有待加强;有广泛影 响力的精品力作不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能力仍然较弱,基层文化生活还不够活跃,文艺与旅游的融合不深,网络文艺的创作引导管理机制还不健全,文艺队伍特别 是高素质文艺人才短缺的问题十分突出,部分转企改制文艺院团的遗留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2.做好新时期我省文艺工作的指导思想。高 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 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贯彻“二为”方向 和“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中国精神为灵魂、以中国梦为时代主题、以传统文化为根脉、以创新为动力,紧紧依靠全省 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实践、深入群众、深入生活,创作出更多弘扬时代精神和具有海南特色的优秀文艺作品,不断满足全省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推动海南科学发 展、绿色崛起、全面建设国际旅游岛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

   3.为人民抒写、为人民抒情。坚持文艺创作的正确导向,建立完善文艺创作引导机制。牢固树立文艺为广大人民服务宗旨,把人民群众作为文艺创作和表现的主 体,书写和记录海南人民建设国际旅游岛的光辉历程和丰富的生活实践,呈现海南本土特色民族文化、民俗风情,讴歌我省涌现的道德模范、最美人物、海南好人等 先进典型,让普通百姓成为小说、戏剧、美术、摄影的主要表现对象。鼓励文艺工作者到生产实践、基层群众中去,以生动笔触抒写海南人民,以优美旋律歌唱基层 群众,广泛运用和提炼群众喜欢的语言、风格、样式,创作出更多体现海南人民幸福生活、表达海南人民情感的精品佳作。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电影院线、 歌舞剧院等,要通过重要版面、黄金时段、专栏专题、演出舞台,多刊播展演展映描写普通百姓生产生活的优秀作品,多推出记录凡人善举的优秀节目。

   4.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各级宣传文化部门要把利民惠民作为基本要求,按照群众的文化需求谋划工作安排、设计工作项目、组织创作生产、开展文化活动。出 台支持文艺工作者长期深入生活的实施细则,明确深入生活的范围、人数、任务、时限、资助补贴方式,为文艺工作者的蹲点生活、挂职锻炼、采风创作提供组织保 障和经费支持。各艺术门类要建立创作基地,组织艺术家到基地开展对口采风交流。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把深入生活纳入文艺单位年度目标管理和领导班子业绩考核 内容,作为文艺工作者业务考核、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文艺名家带头作用,支持旅琼文艺家在海南体验生活,采风,创作。

   5.创作生产人民群众需要的文艺作品。制定繁荣全省群众文艺创作规划,健全群众文艺创作组织机构,发挥好各级文联、作协、文化馆(站)、群艺馆在群众文 艺创作中的引领作用。完善“结对子、种文化”工作机制,组织文艺工作者走进基层教、学、帮、带,推动群众文艺创作的普及繁荣。引导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通 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建立专项基金等方式,参与扶持琼剧、儋州调声、临高木偶戏、黎族苗族歌舞等各类文艺作品的创作排演。完善群众 文艺创作扶持机制,扶持引导业余文艺社团、民营剧团、演出队、合唱团、老年艺术团以及青少年文艺群体、网络文艺社群、社区和企业文艺骨干、乡土文化能人等 开展创作活动。建立广场文艺汇演、群艺大舞台、群星奖评选、各艺术门类赛事活动等演出展示平台,使群众文艺作品有更多的表演、展示、交流机会。

   6.积极开展人民群众喜爱的文艺活动。深入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实施“三个一”文化惠民精品剧目演出,办好东西南北中广场文艺会演、文化惠民直通车、群艺 大舞台、“送欢乐、下基层”文艺志愿服务、万春会等品牌活动。实施“一县一品”文化品牌战略,每个市县打造一个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品牌。采取政府购买服 务、演出场次补贴等方式,组织全省职业文艺院团(含民营院团)送戏到乡镇、乡村为基层群众演出。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 产传习所等免费开放,逐步推动公共体育馆(场)、科技馆、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工人文化宫等向社会免费提供基本文化服务项目。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机 构送书、送戏、送电影到基层。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渔船通,保证基层群众免费收听收看一定数量的广播电视节目。继续实施公益电影放映工程,完善农 家书屋阅读条件。结合博物馆日、世界阅读日、文化遗产日、全民健身日等时间节点和重大节庆,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民俗、娱乐、健身活动。支持民间职业剧 团、农村业余演出队开展文化服务,组织读书看报和文艺鉴赏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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