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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民房屋被邻居“压歪”要求对方重建被驳回

移动版    时间:2017-03-31 06:58

  眼见邻居高楼起自家房却成“房歪歪”受害房主起诉到法院:

  他家地基没打好伤了我家房

  给我推倒重建

  法院:重建超出实际损失,超出权限给予驳回

  南国都市报11月1日讯(记者何慧蓉通讯员章蕾)近日,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为建房没有打好基地引发的邻里纠纷。海口琼山区河口路的一层民房,在邻居盖起大楼之后,后仰倾斜,成了“房歪歪”。于是,屋主将邻居告上法庭,要求对方为其重建房屋。

  2000年,蒋勇在海口河口路建起了一层平房居住。2010年5月,柯杰一家购买了与蒋勇北边相连的两块住宅用地后,在两块土地上盖起北端八层南端七层的房屋。2012年开始,蒋勇发现自家房屋整体后仰倾斜,墙体出现多处裂缝,认为是柯杰建房时楼筏板基础没打地桩,致使房屋建成后严重沉降造成了自家的房屋受损,于是上门找被告理论。由于两家人对房屋受损程度和原因争执不下,蒋勇遂向琼山区人民法院提起了物权保护之诉。由于本案房屋的受损程度和原因属于建筑专业方面的知识,且蒋勇、柯杰各持己见互不相让,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法院决定由蒋勇承担鉴定责任。经过几番举证质证和勘验现场,得出鉴定结论:蒋勇房屋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出现地基基础的危险点与柯杰房屋基础过近有关联性,柯杰应对地基基础出现的危险点负全部责任。

  蒋勇坚持房屋已不能居住使用要求推倒重建,不同意仅对房屋进行修补、加固,且对鉴定结论十分不满,双方矛盾加剧,案件审理一度僵持。法院于是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谈心,几番劝解沟通,希望能够促成双方调解。但由于蒋勇坚持己见,最终未能调解成功,法院只能根据现有鉴定机构的结论,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判决驳回了蒋勇要求将房屋推倒重建的诉讼请求。

  琼山法院表示,由于柯杰盖房不谨慎,地基基础没有打好,造成了邻居蒋勇家的房屋受损,也给邻里之间的关系抹上了阴影。本案原告的诉讼请求虽然被驳回,却并不是说被告柯杰不应赔偿原告的损失,而是因为根据实际情况和公平原则,原告房屋并不需要推倒重建,原告的主张超过了他实际所受到的损失,其坚持己见不肯改变诉求,其主张推到重建是没有事实依据的,法院只能根据查明的事实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本案虽最终没有完满解决这一邻里纠纷,但也告诉了原、被告一个道理,一切民事权利的行使,都不能超过其正当的界限,否则就构成了权利的滥用。(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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