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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将养殖废水直排水库 2名责任人被拘留5天

移动版    时间:2017-03-31 20:30

  南海网海口7月2日消息(通讯员 陈长华 南海网记者 马伟元)通过私设暗管、不经法定排污口将养殖废水直接排放到水库。7月2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口琼山区相关部门获悉,琼山区红旗镇道崇村委会群壁水库旁有2宗畜禽养殖建设项目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其中两名主要责任人被行政拘留5天。

  据悉,今年4月,经群众举报,琼山区环保局发现位于琼山区红旗镇道崇村委会群壁水库旁有2宗畜禽养殖建设项目存在通过私设暗管、不经法定排污口将养殖废水直接排放到水库的环境违法行为。

  为了有效打击上述违法行为,根据今年1月5日,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印发的《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关于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不经法定排放口排放污染物等逃避监管的,违法行为人都将受到行政拘留等处罚”的规定。琼山区环保局第一时间完成案件调查,从重、从严、重快予以了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项目经营,处于一定额度人民币罚款,并启动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移送公安部门。经公安部门严格审查,于7月1日对上述2宗项目主要责任人苏某、江某依法实施行政拘留5天。

  据介绍,这是今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琼山区首例环境违法行为行政拘留案,也是全省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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