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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征求《琼海市创建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定点学校

移动版    时间:2017-04-03 15:26

为全面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水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我市草拟了《琼海市创建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定点学校实施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何建议意见,请在2015年4月10日前通过书面或邮件反馈到市政府法制办。

电子邮箱:qhfzb@hainan.gov.cn 传真:62936691

附件:琼海市创建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定点学校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琼海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日

琼海市创建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定点学校

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积极培养和造就体育、艺术人才,加快特色学校建设,努力提高全市城乡中小学校体育、艺术教育水平,决定在我市部分中小学校中开展创建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定点学校工作。现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以全面提高我市学生整体素质和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的,以普及和发展学校体育、艺术教育为重点,按照“一年建项目、二年出特色、三年树品牌”的工作思路,立足学校资源优势,着力创建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定点学校,激发学生开展体艺活动兴趣,确保每个学生有喜爱的体艺项目、班班有特色的体艺活动、校校有较高水平的体育运动队和艺术表演队。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促使每个学生都能掌握1至2项体育运动项目或艺术技能特长。力争通过3年时间努力,促进特色学校建设有新的突破,办学品位有新的提升,教育质量有新的改善,真正使学校成为师生身心愉悦、健康成长的乐园,逐步形成充分展示特色学校个性魅力的良好教育氛围。

二、创建项目内容

——体育竞技类:田径、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跳绳、竹竿舞等。

——文娱艺术类:合唱、器乐(含民族乐器)、舞蹈、书法、篆刻、美术、摄影等。

三、第一批创建试点单位

——中学(6所):嘉积中学、嘉积二中、嘉积三中、华侨中学、长坡中学、嘉积中学分校

——小学(3所):琼海市第一小学、琼海市实验小学、嘉积镇第一小学

创建工作要求:

1、以上每所学校必须申报体育和艺术项目各一个,原则上不应超3个;

2、3月底前,各学校将拟申报项目名称、特色、设想及存在问题等,以书面材料形式报市教育局审批;

3、特色项目定点学校实行动态管理模式,每年根据项目特色及建设成效,经综合评估,决定项目的保留或剔除。

四、特色学校创建原则

1、特色性原则。创建工作的实施要以培养学生体艺兴趣和突出自身体艺特长为基础,逐渐形成个人、班级、学校各具特色的活动项目,逐步形成学校的体艺特色。

2、普及与提高原则。定点学校项目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阳光大课间、第二课堂、课余时间等载体,认真组织学生开展好体艺普及工作,让每个学生都能较好地掌握运动技能和艺术技能。在普及的基础上,及时发现一些表现突出的学生,组建运动队和表演队,加强训练,努力培育和造就体育运动、文艺表演等方面人才。

3、全面性原则。各相关试点学校要协调好课堂教学与创建体育、艺术项目定点学校的关系,坚持课堂教学内容的多样性、娱乐性和活动性,促进学生素质的协调发展,防止为创建体育、艺术项目定点学校而造成课堂教学的单一化。要统筹考虑,推动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方面融合发展。

4、可持续性原则。创建特色学校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要长期不懈的开展下去,要通过2年甚至更长时间工作,推动特色学校建设不断有新成效。因此,各相关试点学校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力量分步实施,促进创建活动有效、有序地开展。

五、具体活动安排(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4年12月

内容:深入开展调研活动,了解摸清情况;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工作,启动特色项目定点学校创建活动。

第二阶段:2015年2月下旬至3月上旬

内容:研究制定总体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第三阶段:2015年3月中旬至12月底

内容:开展试点学校项目申报、创建、验收等工作。

1、申报认定(2015年3月10日----5月1日)。

第一批创建学校填写《申报表》,并制定创建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定点学校实施方案。在5月1日前将《申报表》和创建实施方案(体育、艺术各一份)纸质材料一式2份(加盖学校公章)及电子文档上报教育局体卫艺股。市教育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备案,并将备选项目汇总上报创建工作委员会审批。

2、创建实施(2015年5月1日----11月1日)。

经创建工作委员会审批同意,各相关学校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通过课堂教学、 大课间、课外活动等时间段全面实施体育、艺术活动,加紧人才培养,总结工作经验,推广活动成果。

3、考核评价(2015年11月1日----12月31日)。

由市教育局牵头,按《评价标准》对各学校创建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定点学校活动进行年度评价,对创建成效不明显的学校限期整改,经过整改仍然不达标的学校,自动退出创建活动,学校主要领导向工作委员会说明原因。对创建项目工作效果显著,富有特色的学校予以命名和授牌,表彰奖励,同时对授牌学校每年组织一次评估,对长期开展创建活动成效较好的学校授予示范学校荣誉称号。

第四阶段:2016年1月开始。

内容:整改提升,培育特色学校办学品牌。

1、对2015年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对2016年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即第二批创建单位活动)进行部署,着手制定2016年工作实施方案,有目的的培育若干所特色教育学校品牌,扩大特色教育铺盖面;

2、根据工作需要,研究2017年创建活动。

六、工作职责分工

(一)市教育局

1、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研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上报市政府审批;

2、加强对各学校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和艺术课。组织学校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包括体育与健康课、大课间、体育课外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体育、艺术活动,让参与运动成为学生的自觉行为,通过群体性体育、艺术活动的开展促进学校特色队伍的建设;

3、按照活动委员会要求,认真组织活动的考核评估工作。

(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统筹考虑各相关项目试点学校发展情况,根据发展需要,对体育和艺术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立项,并牵头完善工程建设手续。

2、继续加大对学校体育、艺术场馆等教育办学设施建设扶持力度,进一步改善中小学校体育艺术办学条件。

(三)市财政局

1、2015至2017年连续3年,按每年100万元的标准,每年将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定点学校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安排;

2、继续加大对学校体育、艺术场馆建设投入力度。

(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加强学校体育、艺术师资队伍建设,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各类学校体育、艺术教师的选配工作,每年引进特色化教学所需教师2至5人;

2、积极配合市教育局搞好师资岗位培训,为开展青少年体育、艺术创建工作提供必要的人才保障和支持。

(五)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根据学校体育、艺术工作发展需要,加强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和师资队伍人员编制管理;

2、负责核定各相关学校教职工编制,并在教职工编制总量内明确体育、艺术等特色化教学师资配备比例。

(六)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

1、贯彻落实好国务院颁布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有关文件精神,将“农民体育全民健身工程”与农村中小学体育、艺术设施建设相结合,不断改善学校体育、艺术条件;

2、在保障重大比赛和训练的前提下,将公共体育场馆、运动设施和艺术场馆免费或优惠向周边学校和学生开放;

3、加强社会体育、艺术指导员队伍建设,积极开发适应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的体育、艺术锻炼项目和健身方法,为青少年体育锻炼和艺术熏陶提供科学指导;

4、配合市教育局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中小学体育、艺术竞赛活动,进一步规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审批制度。

(七)共青团琼海市委

1、积极倡导和鼓励青少年学生参加校外体育、艺术活动。配合市教育局组织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体育竞赛,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青少年户外体育、艺术活动营地;

2、加大工作力度,尤其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体育艺术活动和团队活动,充实青少年学生课外生活,努力把更多的青少年吸引到健康向上的体育艺术活动中来。

(八)市人才办公室

负责全市特色学校教师队伍专业人才建设,拟定特色教育教师专业人才建设规划等工作。

六、工作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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