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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一男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诈骗12.5万元 获刑五年六个月

移动版    时间:2017-05-18 11:06

原标题:琼海一男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诈骗12.5万元 获刑五年六个月

琼海一男子多次冒充海南省农业厅、住建厅公职人员进行诈骗,近日,美兰区法院审理了此案。

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期间,庞天(化名)多次冒充海南省农业厅、住建厅公职人员身份,以住院没钱、帮助申请农业补贴资金、帮助安排家人工作等事项为由,骗取杨武(化名)财物共计9.5万元。

随后,在2014年11月8日,庞天向杨武出具9.5万元的欠条,并于11月29日,归还2万元给杨武,余款7.5万元至今未归还。

2014年8月28日,庞天以能帮助夏之明(化名)的小孩到海航公司机场货运部工作为由,索要6万元的办事费用,夏之明信以为真并答应庞天的要求。2014年9月9日,夏之明将5万元交予庞天。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庞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12.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被告人庞天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同时鉴于被告人庞天自愿认罪,依法予以相应的从轻处罚。

据此,该院以被告人庞天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责令被告人庞天退赔被害人杨武人民币74400元,退赔被害人夏之明人民币49600元;扣押在案的现金人民币1000元,按比例退赔给被害人杨武人民币600元,退赔给夏之明人民币400元;扣押在案的中国农业银行卡1张,在被告人庞天缴清罚金、退赔被害人后予以发还持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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