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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教师招聘

移动版    时间:2017-05-22 15:00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同意,决定面向华南、华中、西南等地区高校直接招聘50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50名(详见附表),如前述专业招不满可调剂其他专业人才。

二、招聘范围

面向华南、华中、西南等地区高校直接招聘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系统延至2015、2016年届毕业硕士研究生。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四、招聘方式程序

采取直接到华南、华中、西南等地区高校进行面试考核的“直通车”方式进行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

1、在琼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和面试地点学校的网站公布人才招聘信息公告。

2、参加相关高校毕业生就业洽谈会,向有关高校就业办传递招聘信息。

3、2017年4月23日—5月5日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小组到华南、华中、西南等地区高校开展直接招聘工作。

(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现场投递简历等方式递交报名资料,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认,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考核

考核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面试,对其成长背景、教育、科研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面对面考核。

(四)答辩

对通过资格审核和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答辩。由相应学科或用人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对应聘者答辩情况进行评分。

考核小组领导成员集体研究,根据资格审核、面试考核、答辩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并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服务10年)。

(五)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拟聘用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拟聘资格的,经考核小组同意,取消其拟聘资格。

(六)决定聘用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资格审核、面试考核、答辩、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报市政府审批。

(七)办理手续

市政府审批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

(一)招聘人员纳入用人单位事业编制,采取聘用方式管理。

(二)招聘人员享受安家补助费。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约后,由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考核情况按年等额发放安家补助费(共30万元,每年3万元)。安家费补助资金从市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招聘人员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或廉租房、公租房。被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作满一年后,年度考核合格者可享受优先购买保障性住房政策。如在我市购房的凭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可向市人才办申请,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一次性拨付安家补助费;购房后,如在我市工作未满10年,将折价收回住房。

(四)招聘人员的配偶、子女可在我市落户。招聘人员配偶、子女属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副处级以下),或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在政策许可条件下,可调入我市安排工作;随迁子女,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按就近入学原则,选择在居住地或父母工作地区内公办学校就读,属高中段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和学习基础,由市相关部门安排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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