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出台住房限购政策 购房需提供社保证明
移动版 时间:2017-05-29 19:00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王春棠)4月25日,商报记者从琼海市政府方面获悉,从即日起琼海开始实施住房限购政策,在全市范围内,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暂停向在海南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
据《琼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要求,在琼海本市范围内,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暂停向在海南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对在海南无住房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嘉积镇行政辖区(不含官塘片区)范围内购房,需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前在海南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博鳌、潭门镇行政辖区范围内购房,需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前在海南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特别指出的是,补交、补办个人所得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可。但是,经琼海市政府或省人社部门认定的非本省户籍人才,凭琼海市政府或省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允许在琼海市购买1套住房。
此外,大型企业或金融机构总部在海南设立分部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凭企业法人代表签名的劳动合同,允许在本市购买1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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