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海南人注意!明天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的生活!
5月马上就要过去,明天就将迎来更加火热的6月。明天起,又有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学校门口两百米内不得摆摊售卖小吃;网络安全法生效,以法律形式明确个人信息保护;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规范“黑飞”出重拳;微信公号新规范,获得许可才可发布新闻……
网络安全法:
不得非法出售个人信息
我国网络领域的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法律规定,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贩卖50条公民个人信息可入罪
根据刑法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入罪要件为“情节严重”。解释中明确对于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50条以上即算“情节严重”。
解释规定,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司法解释规定的相关标准一半以上的,即可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质量在250克以上无人机须实名
民航局下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6月1日起,质量在250克以上(含)的无人机须登记注册。民用无人机制造商和民用无人机拥有者须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https://uas.caac.gov.cn)上申请账户,并将系统给定的登记标志粘贴在无人机上。
鼓励实施农药减量计划
新修订版《农药管理条例》6月1日起正式施行,农业部门将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进行一体化监督管理。其中规定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要求县级政府制定并组织实施农药减量计划,对实施农药减量计划、自愿减少农药使用量的给予鼓励和扶持。
微博、微信公众号未经许可禁止提供新闻信息服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自6月1日起施行。明确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新闻信息,应注明新闻信息来源、原作者、原标题、编辑真实姓名等,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新闻信息内容,并保证新闻信息来源可追溯。
关系国家安全重要网络产品应经网络安全审查
《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试行)》自2017年6月1日起实施,旨在提高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可控水平,防范网络安全风险,维护国家安全。《办法》指出,关系国家安全的网络和信息系统采购的重要网络产品和服务,应当经过网络安全审查。
土地征收补偿将施行新标准
《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将于6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实行与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同等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海南:学校门口周边200米内不得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
《海南省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6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城镇幼儿园、中小学校门口周边200米范围内,以及公共厕所25米范围内不得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食品摊贩应当在其摊位显著位置,张挂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时应当穿戴整洁,保持个人卫生,从事现场制售食品的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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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HaiTV-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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