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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天盗采万泉河砂12000立方 省一中院开庭审理琼海3男子非法采矿

移动版    时间:2017-06-16 19:00

  天涯法律网讯(马润娇)6月1日上午,省一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开庭审理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的被告人卢某斋、卢某平、韦某崖非法盗采万泉河河砂案。
  省检一分院指控,2015年8月,被告人卢某斋通过卢某平沟通,出资21万元承租琼海市嘉积镇某村高美砂场平台的土地合同。两个月后,琼海市政府发布通知,明确指出“由琼海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作为万泉河河道疏浚业主单位”,卢某斋、卢某平因此未能取得采砂许可证。随后卢某斋、卢某平、管某儒(另案处理)商议,决定冒险组织人员在高美砂场平台处盗采河砂

  2016年4月15日,由卢某斋等人非法组织的高美砂场采砂点开工,同年5月23日,琼海市公安局、市城投公司配合琼海市水务局联合执法,发现卢某斋等人非法开采河砂,现场查获铲车一辆、东风车一辆,捣毁非法采砂船一艘。经海南省地质勘察院鉴定,高美砂场非法采出河砂1万2千立方米,价值人民币74万余元。

  公诉机关针对三被告人非法开采河砂的犯罪事实,当庭宣读、出示了相关证据。法庭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辩论,卢某斋、韦某崖、卢某平也作了最后陈述。3名被告人对自己因图私利而给国家环境资源带来危害追悔莫及,表示愿意接受法律惩处,请求法庭宽大处理。

  该案宣判将择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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