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一女子侵占亡夫父母赔偿金 还逃避执行
移动版 时间:2017-06-18 07:02
侵占亡夫父母赔偿金逃避执行
琼海首例“拒执罪案”宣判,一“女老赖”被判刑8个月
5月18日,记者从琼海法院获悉,日前被告人王某妹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琼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据了解,王某妹一案是琼海法院判决的首例“拒执罪案”。
本案被告王某妹的丈夫李某因施工时发生安全事故身亡,经法院判决,李某所在公司向其父母、妻女支付赔偿金、抚养费等共计39万余元,除李某父母领取了5万元丧葬费外,所有赔偿金共34万余元经当事人同意后于2012年11月拨到王某妹的账户中。但是仅仅过了两天,王某妹便将全部赔偿金取出,转而存入其胞兄王某及王某之妻刘某南的账户中,这其中就包括李某父母李某际、何某兰应得的赔偿款14万余元,而此时的李某际、何某兰还被蒙在鼓里。2013年,李、何二人向法院起诉,经过一审、二审判决,王某妹应向李、何二人支付赔偿款14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琼海法院执行局向王某妹发出执行通知书,但王某妹竟在接到执行通知书后,将11万元用于给自己和孩子购买保险以逃避执行,导致执行工作严重受阻。
2017年1月,王某妹因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被琼海市检察院向琼海法院提起公诉。此时的王某妹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经法院执行局主持,王某妹一次性向李、何二人支付10万元并达成和解,李某际也向法院出具了谅解书。该院刑庭经审理后认为,王某妹在归案后主动结清了执行标的款,并取得了李某际谅解,可酌情减轻处罚,但鉴于其在被关押后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酌情幅度不应过大,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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