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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一小区:会所"变"成办公楼业主无处活动

移动版    时间:2013-01-15 10:12

  琼海之窗网最新报道 (记者:姜文山 文小丹)

  

  肖先生等业主反映的“会所”现为办公楼

  近日,琼海市京博雅苑小区业主肖先生等人向商报反映,买房的时候,开发商承诺给他们提供一个活动的会所。没想到“福利”还没享受就被开发商告知,原定的“会所”是公司的办公楼。

  业主投诉开发商承诺“会所”成空文

  肖 先生告诉商报记者,2007年,他在京博雅苑小区买了房,当时20号楼是售楼处,开发商和售楼小姐都承诺,等售楼处撤走后,就将其改成会所,供业主活动。 小区会所本来就是服务中心,是一个类似俱乐部的设施,方便小区居民健身娱乐。之所以买京博雅苑的房子,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看中了这个小区有会所,想着冬季 到这里养老时可以和邻居一起娱乐娱乐。2010年10月份,售楼处撤走后,开发商并没有将会所开放。肖先生还拿出一份规划总平面图复印件,复印件上显示有 “会所”的位置。

  肖先生说,为了此事,业主多次向京博雅苑小区开发商海南京博房地产有限公司反映,2012年3月6日,该公司就此 事贴出公告。记者看到肖先生提供的盖有“海南京博房地产有限公司”公章的公告写明:经我公司查实,20号楼按办公楼报批,不属小区会所,广大业主不要再为 此事纠结。公告还附带一张房地产平面图,显示20号楼性质为“办公楼”。

  肖先生说,规划总平面图上复印件上有“会所”,开发商却以办公楼的性质通过报批和办理房产证,这种做法是否涉嫌擅改规划?

  办理规划手续时曾进行过调整

  连续两天,记者多次到海南京博房地产有限公司联系采访未果。1月10日,该公司一名自称办公室主任的郭姓男子让记者联系公司法律顾问罗律师。

  记 者致电罗律师表明采访来意后,罗律师表示,京博雅苑小区最早景观设计的时候的确有“会所”,该“会所”的位置与现在20号楼属于同一个位置,正式规划的时 候将原来“会所”的位置进行了修规,调整成19号楼和20号楼,施工图上的20号楼就注明为办公楼,办理规划手续时进行过调整。在销售过程中,20号楼作 为开发商的独立产权,并没有分摊给业主,20号楼的产权属于开发商所有。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琼海市房管局根据建筑工程规划、施工、报建等手续确定20号 楼为办公用楼。

  按“办公楼”报批但规划是“会所”

  据了解,对于业主所反映“会所变成办公楼”的京博雅苑小区20号楼,琼海市房管局曾于2012年专门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调查显示,2012年5月份,该房屋共4层,建筑面积1751平米,设置了三层公司办公用房和17个房间。

  针 对业主的投诉,琼海市房管局于2012年5月10日进行《回复》,《回复》称,开发商申请为该小区20号楼办理房产证时,提交了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等有关证件,是按“办公楼”报批,提供的材料中没有标明20号楼为会所,经审核后,将20号楼确权在海南京博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下。业主反映20号 楼为会所,但审核发放房产证时,开发商提供的申报资料没有明确该栋楼为会所。

  对此,琼海市规建局2012年5月31日曾作过《答复》,《答复》中的说法则是,“经核实,京博雅苑小区项目修规2006年11月8日批准,根据批准的项目修规及单体建筑报建图纸,该项目平面规划中接人民路南侧入口处的20号楼为会所”。

  10日下午,记者前往琼海市规建局进行采访,但该局主要负责人均不在单位。随编辑:王海富 赵玉婷 通讯员:汪洋前方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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