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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困难群众在琼海法院领取司法救助金

移动版    时间:2013-01-22 13:31

  琼海之窗网最新报道 (记者:姜文山 文小丹)

  傅勤将救助金送到困难群众吴轩等群众手中。

  1月17日下午,五宗案件的16名涉诉信访困难群众在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法院领到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琼海市人民法院发放的8.5万元司法救助金,脸上露出了久违的微笑。据悉,这是海南法院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我帮困难群众办件事”领导干部大下访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4年9月的一天早晨,吴轩的妻子海花正在自家的橡胶林里劳作,突遇前来盗窃橡胶的吴宏景。海花当场抓住吴宏景的胶桶不放,欲将其扭送公安机关,双方发生争执。吴宏景连续向海花头、颈部连刺15刀,海花倒地死亡。吴宏景也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并应赔偿给海花家人56956元。

 

  然而,吴宏景入监服刑后,其妻病故,三位子女与其父一起生活,家庭依靠橡胶收入维持生活,在赔偿了2万元给海花家人后,吴宏景一家再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承受丧妻之痛的吴轩,独力照顾年迈多病的老母亲,家庭生活也十分困难,不得已只能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

 

  海南高院副院长傅勤将救助金送到吴轩的手中,并不忘嘱咐他把钱收好,好好照顾母亲,同时还向他说明,赔偿是侵权人的法律责任,但由于吴宏景正在服刑,无经济来源,也无其他财产,无力履行赔偿义务,法院出于司法人文关怀,提供适度的司法救助,帮助群众部分解决暂时的困难。今后,一旦发现吴宏景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将会从执行到位的款项中扣除今日向吴某轩发放的已救助的金额,投入到救助资金库循环使用救助其他人。

 

  “还有1万多元的赔偿款,也许要等吴宏景出狱,我们才能拿到了。但是不管怎么样,这个救助金正是在我们最需要的时候,傅院长您送到了我们手中,谢谢,谢谢……”吴某轩泣不成声。

 

  每一位群众,傅勤都要到热情迎送到接访室门口;每一宗案件,傅勤都要通过交谈再次了解具体情况;每一笔救助金,傅勤都要亲自送到当事人手中;每一位当事人,傅勤都要千叮咛万嘱咐,希望他们用好手中的每一元救助金。

 

  包括吴轩在内,当天下午,琼海法院接访点,海南高院副院长傅勤、琼海法院院长何泮共对5宗案件16名困难群众发放了总计8.5万元的救助金。编辑:王海富 赵玉婷 通讯员:汪洋前方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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