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发票牵出公款游 琼海市查处一起违规公款旅游问题
“通过市纪委领导的批评教育,本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了党的纪律……”2016年11月2日,琼海市东太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欧宗壮对自己违规组织公款旅游受到处分后悔不已。
近日,海南省纪委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海南省琼海市东太学校以教研活动为名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赫然在列。
事情要从一张疑似问题线索的发票说起。2016年8月,琼海市纪委在例行监督检查中,发现东太学校于2013年8月以购买“饮料”为名开具了一张9700元的大额疑似问题发票。对此,市纪委工作人员立即赴该校对当时入账报销凭证进行核查,没有发现该发票入账报销,却意外发现该校于2013年7月20日用公款报销海南某景点旅游门票发票24张共计922元。基于这一具体线索,琼海市纪委立即对东太学校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调查。
经查,东太学校领导班子以毕业班任课老师任务重,且校区离市区较远上下班辛苦为由,于当年6月以教研活动为名组织两个年级23名毕业班任课老师以及2名教师家属共25人,由党支部书记、校长欧宗壮及2名副校长带队到海南某景点参观旅游。旅游期间,全部门票、住宿及用餐等旅游费用共计9087元,均由公款支付。活动前,欧宗壮还反复
叮嘱校方有关人员带够钱,确保有关花费的正常支付。
问题查实后,琼海市纪委对涉事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给予欧宗壮党内警告处分,对参与公款旅游的该校副校长黄会能、吴清淑进行诫勉谈话,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报账员王俊霞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参与违规公款旅游的人员全部退赔违纪款。
剖析警示
一次例行检查,挖出三年多前的一起违规公款旅游问题,琼海市纪委的深挖细查贯彻了中央关于持之以恒反“四风”的要求,体现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肃性和纪律的刚性。欧宗壮身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在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有关作风建设规定出台后,依旧使用公款搞“体恤下属”的活动,认为“问题不大”,最终还是没有逃脱党纪的惩处,教训值得汲取。
以“教研活动”为名,行公款旅游之实,这是一种经常被套用的违纪手法,与其他许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一样,都是假借工作之名,行济私游玩之实,有着“表里不一”的特点。这一特点,反映了违纪者的矛盾心理,一方面感受到正风肃纪大环境的压力,存在“不敢”,另一方面却又对砍掉的违规“福利”心有“不甘”。“不敢”与“不甘”之下,就有了披上“隐身衣”“变脸”的侥幸行为。
须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不能触碰的作风“高压线”,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容有保留、打折扣,不论党政机关,还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都必须严格落实。不管是谁,一旦触线,必将受到纪律的严肃处理,切勿明知违纪却自恃手段高明不把纪律、规矩当回事,否则必将自食苦果,成为反面教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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