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红岭灌区项目(定安段)琼海台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地上附着物补偿公告
移动版 时间:2017-08-10 09:07
    因红岭灌区项目建设需要,需须征收琼海台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承包定安县龙门镇英湖村委会苦竹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根据海南汇德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该公司地上附着物(房屋),补偿款为人民币壹拾玖万玖仟柒佰玖拾贰元整(¥199792元),该款并于2017年5月31日已提存到龙门镇人民政府账户保管。请琼海台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法人及有效继承人员,携带有效证明材料到定安县龙门镇政府办理手续认领补偿款,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后,有关部门将依法进行清理处置,确保红岭灌区项目推进。
    特此公告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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