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更换燃气灶要被“停气”? 琼海一居民投诉
移动版 时间:2013-04-03 09:39
琼海之窗网最新报道 (记者:姜文山 文小丹)琼海一居民称燃气灶才使用9个月就被要求更换;燃气公司:不存在这种情况,当事人可举报
“我家的燃气灶才用了9个月,现在却被告知要进行更换,否则将停止供应天然气,还说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燃气公司概不负责。”昨日,家住琼海市嘉积镇阳江花苑小区的刘先生向记者反映,一名自称是燃气公司工作人员的人,上门要求他更换燃气灶,否则将在15个工作日内停止燃气供应。
据刘先生介绍,他是北京人,2010年他在阳江花苑买了一套房子,冬天与家人到海南过冬,家里的燃气灶也是当时购买安装的,至今才断断续续使用了9个月时间。今年3月21日下午,一名自称是海南某燃气公司工作人员的人上门称,根据2012年新出一项燃气标准规定,刘先生家中燃气灶因不符合规定标准,需进行更换。如果15个工作日内不更换将停止燃气供应,且燃气灶出现任何问题公司方面概不负责。刘先生说,当初安装时检验是合格的,前后加起来才用了9个月时间,换掉太浪费了,而别人家的燃气灶用了很多年也没听说不符合燃气规定标准需进行更换的。他认为这个要求不合理。
对此,该燃气公司工作人员称,刘先生所反映的情况,他们从未听说过,公司也不存在这种情况。如果燃气灶没有质量问题,是不需要进行更换的。如情况属实,刘先生可到该燃气公司琼海分公司进行举报投诉,或指认工作人员,公司会他一个交代。编辑:王海富 赵玉婷 通讯员:汪洋前方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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