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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昌江成首批“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县

移动版    时间:2017-10-19 07:00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10月13日下午在琼海召开海南省“四好农村路”工作现场会,要求加快推进海南省农村公路协调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以下简称“四好农村路”)的总目标。

根据相关实施方案,在农村公路建设方面,按照“保基本、惠民生”的要求,到2020年,海南省将实现100%自然村通硬化路,全面消灭农村公路现有危桥,100%解决农村公路安全防护问题,同步建设交通安全、排水和生命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建成一条、达标一条”。新建农村公路要满足等级公路技术标准,一次性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

农村公路管理方面,到2020年,市县政府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全面建立;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达到100%;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比例达到100%。农村公路管理法规基本健全,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农村公路养护方面,到2020年,养护经费全部纳入市县本级财政预算,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75%,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在养护运行机制方面,建立养护质量与计量支付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县级公路全部设置道班,农村公路实现专业化、信息化管理。

在农村公路运营方面,到2020年,海南省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要达到100%,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AAA级以上(含)的市县超过60%,农村候车厅总数要达到1500个。同时,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模式,推广货运、客运班车代运邮件等农村物流组织模式,基本建成覆盖(市)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

会上,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按照“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和“经验突出、可推广、可复制”的原则授予琼海、昌江首批“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县,据悉,省交通运输厅已制定了“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县标准,从今年开始,每年将按标准评选2-3个示范市县;各市县政府也要确定2个“四好农村路”首批示范乡镇(场),使之成为本地区交流学习的样板。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还与市县签订了“四好农村路”建设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市县政府主要领导将作为第一责任人。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将分年度对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对未通过考核的,海南省交通厅将提请海南省政府约谈市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整改一间,予以督促。

同时,要求各市县政府加快建立以政府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筹措机制。推动建立根据物价增长、里程和财力增加等因素的养护管理资金投入增长机制,完善“以奖代补”政策,发挥“一事一议”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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