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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女子以放贷需资金为由诈骗298万元 获刑15年

移动版    时间:2017-11-07 19:01

  “大老板”给我押了很多豪车借钱

  女子以放贷需资金骗5人298万

  南国都市报记者11月5日讯(记者 何慧蓉)以给老板放贷,老板还抵押了保时捷、奔驰等豪车为由,海一女子陈某云在海口高息向他人“举债”298万余元。

  案发后,警方在她所指的地方并未找到所谓的车辆抵押材料,她所谓的“借款人”也与实际人员信息不符,而她常“光顾”的彩票点老板证实她常拿着受害人钱款的银行卡购买大额彩票。

  一场骗局终被揭穿。经海口美兰法院一审、海口中院终审,陈某云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30万元。

  陈某云今年39岁,海人。2015年9月,陈某云对受害人林某称,有一位老板将车辆抵押给她,但因资金周转不开需要资金注入,想让林某“投资”赚点利息。陈某云以高额利息回报诱骗林某借给其50万元。扣除利息款后,林某向陈某云指定的银行账户共汇款46.95万元。为了取得更多受害人信任,陈某云还谎称自己放贷的老板提供了保时捷、奔驰等豪车作为抵押,但因为“商业机密”不能把抵押手续给受害人。

  据警方调查,陈某云常购买大额彩票。陈某云骗取5名被害人财物共计298.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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