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获评“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
移动版 时间:2017-11-30 16:00
11月17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会上,琼海市获评“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
2017年8月以来,中央文明办按照城市自主申报、省级择优推荐、中央部委审核、组织综合测评、听取市民意见、进行综合计分、媒体集中公示等评选程序,以实地暗访考察、入户问卷调查和网上材料审核三种方式对166个参评城市进行测评,严格依据参评城市的2015、2016、2017年三年测评总成绩排名,报中央文明委领导批准,提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
同时,中央文明办按照城市进行自查、省级审查推荐、中央部委审核、组织复查测评等复查程序,认真做好往届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工作,严格依据中央文明办组织的网上材料审核结果和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明办组织的实地暗访考察、入户问卷调查结果,提出对往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复查建议,报中央文明委领导批准。经批准,琼海市成为此次入选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的50个县级市和县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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