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海南琼海!

原标题:海南敲响警钟预防“节日

移动版    时间:2014-12-30 18:46

 

  原标题:海南敲响警钟预防“节日病”

  海南省纪委、监察厅12月25日通报近期查处的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要求坚决刹住公款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严防“四风”抬头,确保廉洁过“两节”。当天开通的微信订阅号“海南廉政”转发这一通报,并为党员干部送去温暖的提醒。

  这10起典型问题分别是:海南汽运物业公司党总支书记李金恒和总经理李强因在2014年中秋节期间违规利用公款49700元购买购物卡并发放,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屯昌县屯昌中学校长陈守川因在2013年6月违规利用公款53768元购买节礼并发放,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2013年王运清任屯昌县就业局局长、县再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主任期间,因违规发放加班补贴32500元,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海口市第十六小学校长陈弹,因在2013年1月期间利用公款滥发补贴6405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海口市沿江中学(现为海口市第九中学海甸分校)党支部书记刘大胜和时任校长李永德因在2013年8月期间组织公款旅游,分别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昌江黎族自治县粮食局主任科员文宇光,因在2014年5月违规收受礼金40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工作人员陈建明因在2012年和2013年春节期间违规收受礼金6000元,受到行政警告处分;临高县实验小学校长陈冠诗和党支部书记兼副校长董冠琼因在2013年1月至8月期间违规公务接待、工作用餐超标准和赊欠餐费12万余元,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和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陵水黎族自治县提蒙村委会党总支书记江心平,党总支委员谭金意、谭宏陆、胡智和村委会委员王家贵5人因在2010年6月至2014年7月期间工作用餐赊账共计49836元,江心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谭金意、谭宏陆、胡智、王家贵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儋州市鹿母湾林场保卫干事王清来因在2014年“十一”期间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海南省纪委还通过“海南廉政”,推送“节假日哪些错误不能犯”,列举了包括公款吃喝不能碰、公车私用不可有、公款旅游不可有、红包礼金不能收、违规津补贴不能发、参赌涉赌绝不行等6类现象,同时将相关党纪予以列举,提醒党员干部“四风”问题仍有可能借机“抬头”或身披“隐形衣”以各种形式出现,要加强自身廉洁意识,严明纪律规定,确保过好元旦、春节“两节”。(记者 陆海鹰)


编辑:小微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vvvcd.com/view-593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