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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中原镇中心学校原校长贪污受贿被判13年

移动版    时间:2015-01-01 10:15

光环和荣誉背后,是一位校长走向贪腐的真实经历:他收受书商和服装商的贿赂,还收补课教师的感谢费,借机侵吞学杂费……日前,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法院认定原琼海市中原镇中心学校校长王某侵吞学校公款33万元,索取和收受他人贿赂8.6万元,该院一审宣判,以贪污罪和受贿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3年。

利欲熏心

“十佳校长”扮演双面人生

“他本来是一个有才华的校长,但却没把能力用在正确的地方……”27日,琼海中原镇居民这样表示。

今年43岁的王某是琼海人,大专文化,2008年3月至2013年3月,他在琼海市中原镇中心学校当校长。

王某着手抓中原中心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校容校貌建设,该校先后荣获全国教育先进集体、全省农村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暨样板校、全省文明礼仪教育示范校等多项荣誉。中原镇中心学校全校师生共获得全国、省、市等各级各类奖项200多人次,王某个人曾获海南省2010年“十佳师德标兵”、2010年“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2011年第七届全国“十佳小学校长”称号等多项称号。

但是,在这些荣誉背后,校长王某却在扮演另一个角色。

2009年9月,王某安排妻弟龚某到中原镇中心学校下属的中原镇中心幼儿园工作。2010年3月至2011年11月,王某安排龚某负责管账。龚某陆续将一年多来该幼儿园向学生收取的学杂费、保育费和代收费共258万多元存入其个人账户管理。但是这些费用收支情况龚某都未按规定记账,只是私下制表汇总,对于支出情况根本没有登记。

2010年3月和2011年7月,龚某按照王某的指示,从他保管的幼儿园各类费用的账户中先后共转账13万元到王某账户,这两笔款没有入账。

2011年2月至2013年1月,王某安排中心学校老师陈某明负责学校校本部食堂、超市及代收费工作。陈某明同样没有正规做账,他按照校长的吩咐,他开了个人账户,陆续将两年内收的校本部食堂、超市费用及代收费共603万多元存起来。2012年2月,陈按照王的吩咐,从涉案账户私自取出10万元现金交给王某,这笔钱没有入账。

2011年2月起,王某陆续将其用代收费支付学校开支所产生的40万元面值发票交绐陈某明保管。2013年2月,陈某明按照王某吩咐,拿着这些发票交给该学校报账员黎某,让黎从发票中挑出10万元面值的发票,报销10万元出来交给王某。黎某当天以支取备用金名义开具现金支票,从学校账户支取10万元交给陈,陈某明将钱交给校长。后来,黎某另外用10万元面值的票据报销了这10万元支出。

经查,王某在担任琼海市中原镇中心学校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吞该校公款33万元,这些赃款他多用于个人花销和送礼。

左右逢源

纵容老师补课大收好处费

王某在中原镇中心学校担任校长期间,他还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8.6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2010年1月的一天,一名提供教辅材料的书商李某找到校长王某,送来1000元好处费。但是,这并不是李某心甘情愿送礼。

从2009年9月至2013年1月期间的七个学期,中原镇中心学校每学期都向书商李某征订教辅材料。每学期期末,王某在代表中心学校跟李某结算教辅材料款的过程中,都会向李某索取好处费,七个学期他共索取了14000元好处费。

不单是订教材,中心学校每个学期都跟许某经营的琼海某实业公司订购校服。为了感谢王某支持,在2008年年底一次结算校服款后,许某送给王某8000元好处费,后来又送了10000元。

2009年至2013年1月,琼海市中原镇中心学校分管六年级教学工作的副教导陈某霞等12名班主任擅自组织该校六年级学生,利用夜间在校内补课并收费。

王某得知此违规行为后,不仅没立即制止,还放任这些教师继续收课外辅导费。为感谢王某的支持,陈某霞等12名班主任从补课费中各自分出好处费,由陈某霞送给王某。2009年至2013年1月,王某七次共收受陈某霞等人好处费5.4万元。

2013年3月1日,王某被聘为长坡镇中心学校校长,在同年2月底,他已同原学校新校长办了学校债权债务交接手续。

东窗事发

昔日校长被群众举报落马

“2013年5月,在琼海长坡、中原、嘉积等多处,都有人贴告示举报他!”27日,琼海市民符先生表示。王某的贪腐行为,引发了群众强烈不满,有人站出来举报王某。

据悉,2013年5月初,根据群众举报,琼海市纪委初核王某有关问题,并将此案移送检方侦查。

因涉嫌犯受贿罪,王某2013年5月被刑拘,同月被逮捕。

2013年12月,琼海市检察院指控王某犯受贿罪和贪污罪,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今年1月,此案在琼海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见习记者 王忠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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