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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扩建水库损毁果园 市水务局:没有责任

移动版    时间:2015-01-03 10:18

  人民网海南视窗10月26日电(记者 李伟民)位于琼海市长坡镇烟塘农场的一荔枝园主近日向人民网海南视窗反映:他们在琼海市长坡镇烟塘高原水库下游承包种植荔枝已有16年。今年9月,琼海市水务部门扩建高原水库溢洪道时,挖毁了他们果园里的果树和设施,造成10余万元的损失,但未获得相关责任方任何赔偿。就当事人反映的情况,记者采访了琼海市水务局,该局表示,按照有关规定,小型水库溢洪道周围50至100米内区域为保护范围,在保护范围内种植的作物和私建的设施,水务部门不承担赔偿责任。
  
   金荔园公司:挖毁果园损失10余万元未获赔偿
  
   琼海市长坡镇烟塘农场海南金荔园农业公司近日向记者反映称,他们在琼海市长坡镇烟塘高原水库下游承包种植荔枝已有16年,并获得了林权证。今年9月,琼海市水务部门扩建高原水库溢洪道,挖毁了果园里的荔枝树4株、槟榔树174株和围拦、铁网、水管等设施,以及坡地2.6亩,损失达10余万元,但却未获得分文赔偿。公司已向琼海市政府部门反映过,但最终也没结果。
  
   琼海市水务局:100米内区域为保护范围 不承担赔偿责任
  

   就以上情况,记者于22日采访了琼海市水务局蔡副局长。他介绍说,琼海市长坡镇烟塘高原水库属小型水库,经海南省水务厅和琼海市政府决定,长坡镇烟塘高原水库被列为今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重点工程,计划对该水库溢洪道进行扩建施工。今年7月施工前,琼海市长坡镇政府和琼海市水务局在现场联合发出了通告:依据省政府颁发的《海南省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标准》的通知,小型水库溢洪道周围50至100米内区域为保护范围,在保护范围内种植的作物或坟墓,请于10天内自行处理,逾期将按照无主处理。
  
   针对琼海市长坡镇烟塘农场海南金荔园农业公司反映的果园里的荔枝树4株、槟榔树174株和围拦、铁网、水管等设施,以及坡地2.6亩,损失达10余万元,但却未获得分文赔偿得情况,10月11日,琼海市水务局、长坡镇政府、长坡镇农业服务中心会同施工方以及海南金荔园农业公司在现场召开了协调会,金荔园农业公司反映的情况与事实有出入。由于事前已向金荔园公司讲明了政策,且,且被毁坏部分属于溢洪道周围50至100米内区域保护范围内,水务部门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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