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盛|文
2014年12月30日,路透援引消息人士称,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已经默许一些石油公司应考虑在没有获得正式许可的情况下出口“凝析油”(lease condensate, 一种经过最少加工程序获得的超轻质量原油)。
报道称BIS在和一些公司讨论“加工过的凝析油”的定义时,指出公司可以采取“自我归类”的方式在没有正式许可的情况下出口。路透还发现,同一天BIS在其网站以FAQ (常见问题解答) 的方式详细地提供了一份六点“指引”。“指引”对一些容易混淆和监管不一致的定义做了解释和澄清,看上去就像是为了方便石油公司“自我归类”而给出的说明书。
这一消息对于原油价格尤其短期而言可谓影响不大,但还是值得说上几句。因为从美国能源政策的角度,这一小步可能会变成今后的一大步。
这些年在美国进行的关于是否应该允许原油出口的讨论中,只有一个事实正反两方都同意,那就是:面对前所未有的繁荣昌盛的石油生产增长,美国人民无论在行业、政策和基础设施方面竟然都不知到该怎么做!
这也从某种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在2014年夏天突然发现自己站在风口浪尖上之后,显得有些不知所措。
2014年8月,投资者从两家中型石油公司的季报发布会上偶然得知,他们获得了BIS签发的许可,可以出口凝析油。消息一出,全美轰动世界关注,各方纷纷猜测这是否意味着美国的能源政策跨出了里程碑似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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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政治考虑,白宫方面迅速出面澄清,称这些许可只是例外,美国在20世纪70年代阿拉伯石油禁运后实行的更广泛的原油出口禁令依然有效。而BIS则突然变得低调,对于新收到的几十家公司的申请不置可否,貌似当初它批的时候没想到会引发这样的轰动效果,现在有些“吓尿”了。
奥巴马政府当时之所以低调回应和模棱两可,除了法律上的考虑之外,主要是避免在中期选举前冒险与环保主义者和行业游说集团摊牌。环保主义者反对美国出口碳氢化合物的部分原因是全球变暖。而炼油厂和一些生产者之所以反对放开出口限制,是因为这会降低他们从国内价格更低廉的油气中获得的优势。
现在中期选举已经结束,民主党很快将面临共和党掌控的国会的“反攻倒算”,因此急于在能源政策掌握主动权。商务部现在突然作为,从时机来看并不是巧合。
在法律方面,白宫当局也比较纠结。毕竟法律摆在那里,任何大的政策改变必须在现有的框架内实现,不得不小心从事。而从“屁股决定脑袋”的主观意愿看,现有法律监管执行的框架是当年国会对联邦政府行政分支的一种额外授权,属于白宫好不容易才得到的权力,“自断其臂”的动机当然不会很足。
但是不作为的风险也很大。因为共和党更倾向于改写EPCA或者干脆重新立法,通过一举取消对总统授权的方式来放松出口管制。美国的原油出口禁令源于1973年因OPEC石油禁运引发的石油危机。1975年国会通过EPCA《能源政策和节能法》赋予行政分支额外管理权限,并授权总统控制国内和国际石油供应,建立战略石油储备。1979年颁布的《出口管理法案》进一步落实和加强了这一授权并限制原油出口,具体执行部门落在了商务部的工业与安全局(BIS)。
其实美国的原油出口管制也不是“一刀切”的,一直以来,阿拉斯加北坡还有一些其他例外情况都是可以出口的。但无论哪种特例,有一个原则是必须的,那就是原油出口需要“consistent with the national interest and the purposes of the Energy Policy and Conservation Act.”(符合国家利益及EPCA法案的目的)。
熟悉美国法律术语的都知道,national interest (国家利益)这词定义不清楚,很多情况都可以使用这顶大帽子,说白了是个死结和无底洞。所以这条其实对于出口商而言既不利也无用,只有明示什么情况下可以出口才有意义。对此BIS也开了个小口子,那就是符合以下三项测试的才可以:一是原油出口换来更多油品进口;二是在美国的供应遭受“中断或受到威胁时”出口合同可以被中止;三是在美国境内实在是卖不出去。
但这个中帽子还是太含糊,凝析油出口想要符合上面的原则难度比较大,所以企业改走“加工过的凝析油”的路线,试图绕过原油出口的法律障碍。问题是,对于加工的定义和出口许可适用也比较模糊。虽然BIS出口管制法规里有“自我归类”的情况,但是所有的公司在申请凝析油出口许可时都选择了“官方归类”,即要求BIS明确批准。有人看到这里不爽了,说别净整这些术语,这两者到底有何区别呀?
打个比方,纽约很多地方车位比打车还贵,但却有很多残疾人专用停车位闲着,你要是觉得自己符合条件也有相关证明,你不需要提前问“阿SIR”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在那里停,当然后果自负。这就叫“自我归类”;而“官方分类”就是你不确定这事情能不能做,于是事先给“中国发改委”交材料让它审批,不但文件繁多耗日持久,经常还会被“寻租”或被“潜规则”,但是大家只能忍着,因为它不明确核准你就不敢做。我想现在你们一定懂了。
鉴于“官方分类”和这种“一事一议”的随机核准机制的诸多弊端,支持放松管制的一派曾多次上书白宫,建议改成一种折衷方案,那就是取消事前审批,允许出口,但保留总统基于“national emergency”(国家紧急状态)临时禁止的权力。应该说,这个方案对于白宫算比较有利的,基本可以解决前面提过的各种纠结,至少比让国会主导并取消对总统授权要好得多。
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于2014年12月30日提出的“自我归类”和六条“指引”,看似只是在技术和定义上有了进展,其实意义蛮重大。因为它意味着凝析油出口从原来的“不批就不行”变成了今后的“只要你觉得自己符合规定就可以看着办”。从能源政策的角度,也许是一小步,但可以说向最终取消管制、保留总统禁止权的改革模式迈出了一大步。
事实上,在BIS这次明确提出“自我归类”之前,已经出现了第一个吃螃蟹的公司。BHP在2014年11月初宣布将在没有获得许可的情况下出口产自德州的凝析油。由于当时正值中期选举结果揭晓,很多观察将BHP的“心安理得”归因于政治时机把握的好,也有说他们家雇的律所政策领悟力强、逼格高的。现在看来,事情也不是那么简单,保不齐是BHP被有心人主动“点拨”了一下变成了“试点单位”,看看行业和市场会如何反应。
目前国际油价低迷,沙特利用其低成本优势显然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美国需要更多腾挪空间和灵活机制,否则无法保持自己企业的竞争力。虽说放松出口管制并不会在很短的时间内给美国油气行业带来助力乃至改变供需的大格局,但是允许出口对于行业来说就像是“期权”,而“期权”是有价值的,绝对是聊胜于无。至于市场影响,中长期看有利于WTI和BRENT缩小价差,但是近期看影响不大,因为现在出口已经是差不多40万桶/日,而地域分布和运输瓶颈使得短期内的新增量最多也就20万桶/日。从市场情绪看,其实也是利空,因为放松出口意味着美国页岩油行业得到了一些新的喘息空间。
总之形势比人强,无论利益集团如何反对,不争的事实是美国的“国家利益”随着国内和国际原油供需形势的变化已经时过境迁,有了新的含义。前财长保尔森曾说过:Too often, we restrict trade that would create U.S. jobs and is in our national interest.(我们常常限制的是那些可以给美国带来就业并符合国家利益的贸易)
之前警告过你的,美国的“国家利益”大帽子是个无底洞,什么都装得下,包括现在支持原油出口。■
(作者为美国某大型对冲基金亚洲宏观和商品策略资深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