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划定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移动版 时间:2018-01-05 18:04
琼海划定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南国都市报1月4日讯(记者陈康)4日,记者从琼海市政府获悉,琼海市中心城区已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在禁燃区内禁止燃用煤炭及其制品、石油焦、原油等高污染燃料。
据了解,禁燃区范围包括:银海路→万泉河路→豪华路→兴海路围合区域。高污染燃料范围包括煤炭及其制品;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
1月3日,琼海市政府已就此发出《关于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通告》。《通告》规定: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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