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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男性育兒假成為“紙上福利”

移动版    时间:2018-01-09 16:00

原標題:別讓男性育兒假成為“紙上福利

  生完孩子誰來帶?越來越多的家庭面臨這一難題。從今年6月初省政府法制辦就《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草案) 》征求意見,推出男方共同育兒假以來,這一地方立法就備受社會關注。11月28日,該草案提交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33次會議審議,記者注意到,草案中對男性共同育兒假、女性孕期假等等都列出了專門條款規定,與此前的征求意見稿相比改動還不小。(11月29日《揚子晚報》)

  江蘇地方立法在全國率先提出“共同育兒假”,首推男性育兒假,其立法初衷是為了倡導男性參與家務勞動,共同養育子女。這對於新婚夫婦來說,無疑是一個利好消息。可是筆者卻覺得,在現實語境下,男性育兒假難逃成為“紙上福利”的宿命。

  報道中提到,草案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產假期間,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安排男方享受不少於5天的共同育兒假。”與6月初征求意見時相比,這一條款是有改動的:從普遍性的假期變成了“鼓勵”執行,從不少於15天減少到了不少於5天。“鼓勵”二字讓原本剛性的地方法規立馬疲軟下來,之所以作這樣的調整,相關方面解釋:“主要原因,還是考慮到企業用工成本以及條款的實際操作性,畢竟放帶薪假,企業成本肯定要增加。”

  地方法規成“紙上福利”的案例屢見不鮮。兩個現成的例子擺在這裡:一是湖北、寧夏等10多個省市早就出台地方法規,對女職工予以“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更年期”五期勞動保護,其中還專門明確了“痛經假”,不少地方還強調帶薪休假,可是這些地方法規在現實生活中卻屢屢遭遇落實難的尷尬﹔二是早在2007年廣東就頒布實施高溫津貼,可是去年7月6日《廣州日報》披露,盡管有關部門年年發通知,可調查顯示,僅有6%的人拿過高溫津貼。

  類似男性育兒假、痛經假、高溫津貼之類的職工福利,在人浮於事的機關、事業單位或財大氣粗的大型國企執行起來沒有什麼難度,可到了一個蘿卜一個坑的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初為人父的職工怕是連申請福利的勇氣也沒有。對於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企業而言,國家法定假日都可以要求職工正常上班,地方法規中“鼓勵”實行的那些假日無疑就成了職工可望而不可即的“紙上福利”了。

  要想讓男性育兒假真正落地生根,立法部門還要進一步完善和明確休假制度,出台更為詳實的執行細則。唯有如此,才能讓男性育兒假從紙上文件走到現實中來,成為廣大職工真正能享受到的現實“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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