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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出台方案加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移动版    时间:2018-01-24 16:07

  琼中出台方案加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党政实绩考核

  本报营根1月23日电(记者郭畅 通讯员陈欢欢)日前,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发布了《中共琼中县委关于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海南省委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将在2020年前落实27类任务,共计93项具体工作,全面开展琼中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

  《方案》以“绿色”为主线,坚持生态立县、绿色发展、正确政绩观、以人民为中心和改革开放不动摇,明确了琼中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工作、责任分工以及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持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生态环境的要求。

  《方案》明确,琼中的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努力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到2020年,生态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省领先水平,生态安全屏障得到全面巩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绿色的发展方式、生活方式基本形成。

  琼中县委书记孙喆指出,“九分山半分水半分田”的琼中是典型山区民族自治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想要彻底摆脱贫困,“大开大建”的发展道路是走不通的,因为琼中的美缘于绿水青山。

  《方案》指出,保护好生态环境,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对开发建设和产业发展做出系统规范,不踩红线,不越“雷区”。着力推进全县基础设施、旅游发展、生态保护、社会事业和民生建设等,统筹布局路、光、电、气、水“五网”基础设施,坚持“多规合一”一张蓝图干到底。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琼中为使“绿色能源”持续发展,在发展的外围画了一条“保护圈”,推广“不砍树、不占田、不大拆大建,就地城镇化”模式,坚持“绿色、循环、低碳”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不上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项目,做到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走绿色城镇化路子,突出各地特色,合理控制建筑体量、高度和规模,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值得一提的是,琼中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党政实绩考核,考核占比不小于20%,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强化指标约束,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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