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公安局关于逾期未接受处理车辆的处理公告
移动版 时间:2018-01-27 20:03
我局在2017年8月至10月交通管理工作中依法暂扣的车辆中有1152辆逾期尚未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请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到相关部门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将对被扣车辆依法进行处理。
琼海市公安局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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