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汽集团关于分公司收到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的公告新浪财经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公司收到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
属琼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琼海分公司”)收到琼海市人民政府《关
于无偿收回海南省汽车运输总公司琼海公司名下海国用(2003)第
0424 号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海府〔2017〕194 号)(以下简称“《决
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决定》的主要内容
琼海分公司于 2003 年 3 月 19 日取得位于琼海市嘉积镇银海路一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 56196 平方米(折合 84.3 亩),土地
证号为海国用(2003)第 0424 号,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
琼海市人民政府认为琼海分公司 2009 年拆除地上建筑物的行为
属于企业自身原因,其后该宗土地一直未开发建设,也未申请规划报
建,已构成土地闲置超过两年。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四
条第二款和《海南省闲置土地认定和处置规定》第二十九条有关规定,
决定无偿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
二、该宗土地的具体情况
1. 2003 年 3 月 19 日,琼海分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琼海市嘉
积镇银海路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 56196.0 平方米(约 84.29
亩),地块号为 1-(1)-981-1-1,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土地证使用权
证号为:海国用(2003)第 0424 号,土地使用年限 70 年(自 2003 年
3 月 26 日起至 2073 年 03 月 15 日止)。取得土地后完成了琼海客货运
输中心车站主体建设,建筑面积 14840 平方米。
2.2008 年 4 月 21 日、2008 年 6 月 6 日琼海分公司与海南高速公
路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高速公路房地产公司”)签订《房地
产项目合作开发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琼海分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和
地上附属物投入,高速公路房地产公司以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资金投
入合作开发该项目,项目由高速公路房地产公司承接开发,所形成建
筑物按照双方实际投入资产价值所占比例分配;并约定琼海分公司按
比例应得的房屋委托高速公路房地产公司销售,销售价款为 3600 万
元。同时约定项目及其用地所有权益及风险责任全部转归高速公路房
地产公司实际享有和承担。项目工程设计、招标、施工建设、验收、
销售等工作由高速公路房地产公司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程序以琼
海分公司的名义进行,琼海分公司不参与项目的运作过程、也不承担
运作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及产生的问题乃至法律纠纷的解决和后果责
任。
高速公路房地产公司于 2008 年 11 月向琼海分公司支付销售价款
3600 万元。2009 年,高速公路房地产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将原琼
海客货运输中心车站面积 14840 平方米地上主体建筑拆除。
3.为明晰国有资产权属关系,经海南省国资委批复同意,琼海分
公司与高速公路房地产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13 日签订《国有土地使
用权转让合同》,约定琼海分公司将上述共同开发的土地使用权和地
上建筑物转让给高速公路房地产公司,转让价款(含地上建筑物及其
地上附着物的应补偿价值)合计为人民币 4,068 万元;并将高速公
路房地产公司已支付的 3,600 万元的项目销售款及土地使用税等已支
付的费用 468 万元,共计 4,068 万元视为已支付的转让款。同时约定
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过户过程中,除企业所得税外,其他涉及到政府主
管部门及其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均由高速公路房地产公司
承担。目前,该宗土地转让手续尚在办理中。琼海分公司已按合同约
定将宗地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及其相关资料移交给高速公路房地产公
司。
4. 2017 年 9 月 14 日,琼海分公司收到琼海市国土资源局《闲置
土地认定书》(闲置认字〔2017〕25 号)。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6 日披
露了《关于分公司收到闲置土地认定书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9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
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分公司收到闲置土地认定书的
公告》(公告编号为:2017-030)】。
三、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以上事项及琼海分公司与高速公路房地产公司签订的相关
合同,琼海分公司已取得全部应得的项目收益,根据双方所签《房地
产项目合作开发合同》补充协议约定“项目及其用地所有权益及风险
责任全部转归高速公路房地产公司实际享有和承担”。因此,若琼海
市人民政府无偿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所造成损失应由高速公路房地
产公司承担,预计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公司将配合高速公路房地产公司采取应对措施,切实维护股东合
法权益。并对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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