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省份通过独生子女护理假,最多每年可达20天!
移动版 时间:2018-01-31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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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长者的精神家园
父母日渐老去,你可以毫无后顾之忧地陪伴在他们身旁吗?
近日,在全国老龄办发布的“2017年全国“十大老龄新闻”中,让独生子女在父母患病住院期间请假到身边陪护不再是奢望!
全国老龄办2017年全国“十大老龄新闻”发布会消息:到2017年底,已有8个省份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了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护理假制度,包括河南、广西、福建等。具体如下:
黑龙江: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其陪护假,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20天,非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10天,陪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福建: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2017年3月1日起实施。
河南: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老年人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天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2016年5月27日起实施。
湖北:对赡养人、扶养人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用人单位应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10天的护理时间;对独生子女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每年护理时间应当累计不少于15天。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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