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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产假:不止关乎孩他妈的福利

移动版    时间:2018-02-03 10:02

深圳的“准爸爸”们有福了!或许用不了多久,就能享受30天产假。尽管说起来,大老爷们可能会有些尴尬,男人的这30天产假来之不易,颇有些“曲线救国”的味道,全赖妇女娘家人——妇联的关照。


据新华网1月21日报道,深圳市妇联正在尝试立法的 《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条例》规定,“女方产假期间,男方享有育婴假,时间不少于30天。”


从新闻后面的网友跟帖中,民众对此规定大多抱以乐见其成的态度,欢呼雀跃之情、羡慕期待之意溢于言表。其实,只要关注一下男人的产假,准确地说是男人享有育婴假的现状,就不难理解人们对此何以如此热切而汹涌。不要说不同省份,情况迥异,即便在同一地方,因为所属行业或单位的不同,也是天旱雨涝不均匀。以笔者所在城市为例,大多数单位,在妻子分娩期间,丈夫可以请3天产假,而一位公务员朋友,则足足陪老婆生了一个月的孩子;至于那些农民工兄弟,不少人干完活儿连工钱都得爬塔吊、跳大桥,寻死觅活地才能讨回瓜俩枣,更何谈享受什么“育婴假”!


男人产假的或有或无、参差不一的境况,可以说是当下中国不同阶层权利实现和社会福利不均衡状态的一种映象,究其根源,固然与转型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无关系,可是,长期以来形成的“生孩子是娘们儿的事,干大老爷们屁事”的刻板成见,同样难辞其咎。这在现实中不难找到印证——我们关于 “男人产假”的议题的策动,或措施的颁行,主要是来自妇联,或者女性权益组织——男人的产假,在很多人心目中,仅仅是产妇福利的点缀而已。


人们常说,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未来寄托在孩子身上。然而,花朵也好,未来也罢,谁又敢说那只是孩他妈一个人的事?生儿育女,说小点,关系夫妻和睦、家庭幸福;说大点,关乎社会和谐、民族希望。何况,从权利和义务角度看,生育事务需要男女双方来共同承担,已然成为现代社会通行的规则。显然,在地方立法破冰之后,人们有理由期待国家通过立法,像保障妇女产假一样,从制度架构层面让男人的产假成为一种普惠而均衡的福利。


成一言(山西 媒体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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