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年报开始啦!琼海市工商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
移动版 时间:2018-02-08 16:40
海南省琼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的通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现就做好我市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2017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度报告主体:凡于2017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2017年度报告公示。
二、年度报告报送时间: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三、年度报告报送方式: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完成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填报;个体工商户也可直接向辖区工商所提交年度报告书式材料报送年度报告。
四、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应当按年度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报告,并对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不按期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或者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主体,将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发现其年度报告内容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更正应当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完成。
咨询电话:0898-62925813
海南省琼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12月29日
原标题: 原标题:2017年年报开始啦!琼海市工商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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