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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移动版    时间:2018-02-09 02:59

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2018年2月5日)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现就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全国最好的生态环境、全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全国唯一的省域国际旅游岛“三大优势”,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建设美好新海南,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2.目标任务。到2020年,海南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增强,农业供给质量明显提高,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市县全部摘帽、贫困村全部退出;农村“五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海南“百镇千村”基本建成,文明生态村创建实现全覆盖;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农村对人才吸引力逐步增强;全国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省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农业生态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核两委一会”乡村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

  到2035年,海南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农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农民就业质量显著提高,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美丽宜居宜业宜游乡村基本实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到2050年,海南乡村全面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得到全面落实,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实现。

  3.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实现乡村振兴作为全省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动,做到认识统一、步调一致,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高度重视和加强农村各项改革工作,用改革的举措加强区域协调,使各级机构人尽其才,各种资源物尽其用。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全省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准确把握乡村振兴的科学内涵,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统筹谋划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注重协同性、关联性,整体部署,协调推进。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发挥海南生态环境和地理区域优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海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

  —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注重规划先行、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典型引路。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久久为功,扎实推进。

  二、走质量兴农之路,培育农村产业兴旺新动能

  4.强化农业生产能力基础建设。严守耕地红线,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加快划定和建设水稻生产功能区和天然橡胶生产保护区,完善支持政策。继续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稳步提升耕地质量,强化监督考核和市县政府责任。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高抗旱防洪除涝能力。实施农业节水行动,加快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强力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达标提质,建设一批重大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完善运行管护机制,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稳定推进撂荒地恢复生产。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深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改革。加快发展热带作物、畜禽、水产、林木种业和航天育种,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农业大数据应用,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实施智慧农业林业水利工程,推进物联网试验示范和遥感技术应用,不断提高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水平。重点围绕热带高效农业发展特色设备和农机具,促进农机与农艺相结合,选定适合本地特点的农机具,创新落实各项农机补贴政策,大力推广橡胶、槟榔、胡椒、咖啡、荔枝、莲雾、茶叶等热带作物环保安全绿色生产加工设备、水产养殖和海洋捕捞设备、深耕深松设备、节水灌溉设备、秸秆粉碎还田机等农机具。加快渔港建设和升级改造。(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务厅、省农业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林业厅、省海洋渔业厅、省生态环保厅、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

  5.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增产与提质导向。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制定和实施海南质量兴农战略规划,建立健全质量兴农评价体系、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和考核体系。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调整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探索建设生态农业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好“五基地一区”,推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创业园。大力发展冬季瓜菜、热带作物、热带水果、热带花卉等种植业高效作物和文昌鸡、嘉积鸭、东山羊、和乐蟹等养殖业高效品种,推动各市县培育农业优势主导产业。高标准建设国家南繁育种基地,加快发展南繁产业,推进南繁国家实验室、南繁科技城、南繁国际种业贸易中心建设。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推行标准化生产,培育推广农产品品牌,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打造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发展新格局,共同打响绿色优质安全、具有鲜明热带特色的海南农产品品牌。加快发展现代高效林业,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实施兴林富民行动,推进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工程。加强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优化养殖业空间布局,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健康养殖。统筹海洋渔业资源开发,推行减船转产和近海捕捞限额管理,科学规划、严格控制、规范管理滩涂和近海养殖,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发展外海捕捞,推广深水网箱养殖和底播增殖,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建立产学研融合的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加强农业绿色生态、提质增效技术研发应用。切实发挥农垦在质量兴农中的带动引领作用。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完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重点提高基层监管能力。(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林业厅、省海洋渔业厅、省科技厅、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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