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莫焕晶被判死刑!
移动版 时间:2018-02-10 18:03
导语
2月9日上午9时30分,备受关注的“杭州保姆纵火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莫焕晶被宣判死刑!
◆◆◆ ◆◆
2018年2月9日9时30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宣判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林生斌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到庭参加宣判。被害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旁听。
更多新闻 >>
- 习近平同美国副总统简短交谈(2022-11-20)
- 习近平继续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九次领导人非正式会(2022-11-20)
- 从疫情发生地返回是否要隔离?权威回应来了(2022-11-20)
- 新华社评论员:既要整治层层加码,也要防止放松防控(2022-11-20)
- 习近平同泰国总理举行会谈(2022-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