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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为琼中见义勇为者保险理赔60万元

移动版    时间:2018-02-25 06:09

  本报营根2月24日电 (记者郭畅 通讯员陈泽汝)近日,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相关负责人和人保财险海南省分公司相关负责人来到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向见义勇为牺牲人员胡仁招家属不记名保险理赔60万元。

  据了解,胡仁招是琼中县和平镇干嗓村槟榔园村小组村民,2017年6月19日,一名歹徒在村里持刀砍人,胡仁招听到呼救声后,上前夺刀救人。在施救过程中,胡仁招胸口被捅伤倒地,村民得救了,但胡仁招却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父亲为救人牺牲了宝贵生命,到现在都不能接受这个事实,政府很关心我们,今天拿到60万理赔金,今后家里的生活能好过一些了。”胡仁招的儿子胡开明说。

  近年来,为进一步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权益,帮助见义勇为人员尤其是牺牲、致残的见义勇为人员解决治疗费用及家庭生活难题,海南省实施了海南省见义勇为人员人身意外伤害无记名保险制度,该保险投保人为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被保险人为在保险有效期间,凡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同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在抢险救灾、舍己救人和其他积极救助行为过程中遭受伤害导致伤残或死亡,经县(市)级综治办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的人员。

  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常务副会长彭忠学表示,今后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将继续做好无记名保险的各项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都能及时获得保险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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