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开出我省首张成品油增值税发票
移动版 时间:2018-03-02 22:05
本报3月1日讯 3月1日零时,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海南海口世纪加油站的工作人员在省国税局和海口市国税局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开出了全省第一张成品油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成品油增值税发票的正式启用,标志着海南省对成品油消费税实行全流程监管,消费税管理进入了新阶段。
据了解,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2018年1号公告要求,今年3月1日起,所有销售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
据介绍,此次消费税管理改革工作共涉及海口市355户企业。为保证改革平稳推进,市国税局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对成品油企业进行分类标识,为其开通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成品油开具模块,并通过短信、微信、网络等平台开展全覆盖式培训辅导,确保每户纳税人懂政策、会操作,能够从3月1日起正常开具成品油增值税发票。
海口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消费税管理改革是在不改变现行消费税政策、不增加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负担的前提下,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多个系统模块进行升级,有针对性地加强成品油消费税管理,以此对成品油经销企业实行以进控销,对消费税申报进行票表比对,从而实现对成品油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全流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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