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纪委通报三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本报海口3月9日讯 (记者尤梦瑜 通讯员陈日东 詹君峰)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震慑警示作用,保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高压态势,日前,海南省纪委对近期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这3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五指山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陈颖智违规管理使用扶贫资金问题。2016年4月和8月,陈颖智先后在两个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资金拨付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违规拨付扶贫产业资金。2018年2月,陈颖智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违规拨付款项已追回。
二、临高县博厚镇头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现文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5年至2016年,陈现文将不符合贫困帮扶条件的儿子陈某纳入贫困户,致使其子违规享受扶贫款物3755元;不正确履行职责,没有及时对不符合帮扶条件的农户按程序予以剔除,导致扶贫资金损失32720元。2018年2月,陈现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子贫困户资格被取消,已追回部分损失资金。
三、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黎母山镇榕木村加族坡村民小组组长郑三文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14年5月,郑三文在贫困户识别工作中,优先将其子郑某某等7户亲属纳入贫困户初选名单上报村委会,而没有将更为贫困的农户纳入其中。2018年2月,郑三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案例中的党员干部,有的不按规定管理使用扶贫资金,有的不正确履行职责,有的优亲厚友,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侵蚀和削弱了党的执政基础,必须坚决予以惩处。这些党员干部被严肃处理,充分体现了各级党委、纪委压实扶贫工作责任,落实权责对等、失责必究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全省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通报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来抓,拿出“钉钉子”精神和“绣花”功夫,不折不扣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为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作风和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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