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巡视组向海口等14个市县区反馈巡视情况
■ 本报记者 尤梦瑜 通讯员 邓惠文 胡青
编者按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七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对海口市及所属秀英区、龙华区、琼山区、美兰区,三亚市及所属海棠区、吉阳区、天涯区、崖州区,万宁市、东方市、乐东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等14个市县区开展巡视。2月6日至7日,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七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情况汇报,同意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2月24日,省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了七届省委第二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充分肯定本轮巡视取得的成效,强调各被巡视党组织要在强化成果运用上下功夫,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举一反三开展问题整改,严查快办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充分发挥政治巡视标本兼治战略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3月11日至13日,省委6个巡视组分别向上述市县区反馈巡视情况。
根据省委要求,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巡视反馈并对巡视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各市县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党委主要负责人要积极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对重大问题要认真研究、积极推动解决;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主动认领责任,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工作,把责任层层压下去;市县区党委要旗帜鲜明讲政治、讲规矩,不遮丑、不护短、不畏难,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巡视组向14个市县区反馈巡视情况时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上轮巡视以来,各市县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巡视整改要求,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好转。巡视组重点反馈了巡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对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和不良反映,已按规定转有关方面处理。
今天,本报刊登七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反馈情况,敬请关注。
海口市
省委第一巡视组组长林捷向海口市反馈了以下突出问题:一是发挥市委领导核心作用不够有力。落实“多规合一”改革措施不足,解决民生问题的力度与人民群众的期待有差距。生态文明建设问题较多,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有所反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薄弱,非法采砂屡禁不止。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到位,结对帮扶各自为战,雁过拔毛、优亲厚友现象仍有发生。二是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不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表率作用不强,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明显,“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选人用人规定执行不严格,干部交流不充分,兼职问题清理不彻底。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力,乱发津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禁而不绝。
海口市秀英区
省委第一巡视组副组长王志强向秀英区反馈了以下突出问题:一是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部分地区盗采乱挖现象较为严重,乱排、乱建现象时有发生。脱贫攻坚领域识贫不够精准,存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问题,扶贫“造血”有待加强。二是党内政治生活原则性有待提高。农村基层党建仍较薄弱,有的软弱涣散。干部正向激励导向不够,存在超职数和临聘人员管理混乱等问题。三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力度不够。工程建设、棚改拆迁廉政风险监督不力,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和“蝇贪微腐”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配备公车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文山会海”出现反弹。
海口市龙华区
省委第一巡视组副组长王志强向龙华区反馈了以下突出问题:一是对上级精神重传达、轻部署,执行政策存在“两张皮”。风险意识淡薄,存在违规融资担保等问题。重经济、轻环保,乱采乱排乱建现象仍有发生。“扶志”“扶智”不够,存在识贫不精准、优亲厚友现象。二是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个别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民主生活会“走过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够严格,一些党员干部规矩意识不强。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党风廉政建设重部署、轻落实,棚改拆迁等重点领域和住建教育等重要部门监督不力,项目建设和设备采购审计监督不到位,廉洁风险管控不严。一些干部作风不实,担当意识不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
海口市琼山区
省委第一巡视组副组长方兴甫向琼山区反馈了以下突出问题:一是“四个意识”有待加强,有的重点工作推进不力,“放管服”改革要求落实不到位,特色小镇建设推进缓慢。生态文明建设基础薄弱,资金沉淀较多,城市内涝问题比较突出。脱贫攻坚重视不够,扶贫仍以“救助式”为主,优亲厚友问题仍然存在。二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讲面上问题多、触及灵魂问题少。“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街道社区和乡镇党建工作有待加强,部分国企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非公企业党建水平不高。“三超两乱”整改不彻底,违规用人问题仍有发生。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部分项目违反招投标规定,棚改廉政风险问题突出,有的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乱发津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止。
海口市美兰区
省委第一巡视组副组长方兴甫向美兰区反馈了以下突出问题:一是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未抓牢,农业农村改革成效不明显,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短板,基础设施欠账较多,六大专项整治效果不理想。脱贫攻坚办法不多,识贫不够精准,物资采购发放虚报冒领。二是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正常。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不到位,“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有偏差,有的基层党组织不够健全、软弱涣散。选人用人审查把关不严,“三超两乱”清理不彻底,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编外聘人管理混乱。三是主体责任未压实。抓班子带队伍不严不实,纪委“三转”不到位,巡察问题整改不及时。有的国有资产被侵占、项目招投标违规,棚改征地廉政风险隐患较大,存在乱发补贴和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基层“微腐败”问题仍然突出。
三亚市
省委第四巡视组组长于建华向三亚市反馈了以下突出问题:一是“四个意识”还不够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方面有差距,违法建筑认定界线、安置房建设等问题群众反映较强烈。生态文明建设有短板,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办理效率不高,非法采砂活动屡禁不止,海防林面积缩水。脱贫攻坚工作不够严实,存在错评漏评现象,金融扶贫存在风险。二是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强,选人用人和编制管理违规。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没有层层压实,监督执纪工作广度力度不足,巡察工作有待加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禁而不绝。对上一轮巡视反馈的领导干部多占政策性住房问题等清理不到位。
三亚市海棠区
省委第四巡视组副组长黄克忠向海棠区反馈了以下突出问题:一是区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差距,对失地农民生活缺乏长远规划,教育、医疗水平相对落后。生态文明建设力度不大,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水库等水源地保护不力,垃圾处理能力较弱。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不实,识贫不精准,部分扶贫资金铺张浪费。二是党建工作不扎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发展程序执行不到位,个别党支部软弱涣散。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回避制度等不严格。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够到位,巡察工作进展滞后,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够严格,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纪违法问题仍然突出。
三亚市吉阳区
省委第四巡视组副组长黄克忠向吉阳区反馈了以下突出问题:一是区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部分重点工程项目推进缓慢,脱贫攻坚存在形式主义,金融扶贫资金风险较大。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意识不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污染源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环境监管队伍力量薄弱。二是党的建设缺失。基层党建工作薄弱,没有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党员档案管理混乱。选人用人问题突出,有的以行政会议替代党组会议审议人事议题等。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传导力度递减,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政府采购及工程项目建设领域存在利益输送和权力寻租风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禁而不止。
三亚市天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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