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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套路深”“暗桩”要当心

移动版    时间:2018-03-18 10:32

原标题:消费“套路深”“暗桩”要当心

3月14日,海南省工商局公布2017年度海南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进一步营造便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虚构企业名称对外经营

2017年10月10日,琼海市工商局接到消费者举报。经查,当事人在飞猪网、携程网上以“琼海积谷年华宝莲城养生度假基地”的虚假名义销售客房,并在给客户的服务卡上使用了“积谷年华养生文化村”的虚假名称,虚构企业形象,欺骗消费者。对此,琼海市工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7年2月10日,根据海南省烟花炮竹厂的投诉,文昌市工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文昌文城和和商行进行检查。

经查,当事人2017年初购进的50箱好日子牌“萬叁叁”特红彩光礼炮、126个“好日子”牌贰拾万号特红彩光礼炮和288个“好日子”牌叁拾万号特红彩光礼炮系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产品,且当事人无法证明上述产品的进货来源凭证的合法性。

文昌市工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作出没收当事人上述商品和罚款人民币20.5万元的行政处罚。

取消网上订房不予退款

2017年8月18日,彭女士来电反映其2017年8月7日在淘宝网预定2017年8月21日入住分界洲岛某酒店,后因行程改变请求酒店退款或更改入住时间,但酒店方面却表示房间可以取消但不能退款或更改入住时间。

接到投诉后,陵水县工商局执法人员于当天前往分界洲景区了解情况。酒店负责人表示他们已在网站预定页面上明确告知消费者“一旦订房成功不能退款”的约定,彭女士因行程改变取消订房属于其单方违约行为,因此拒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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