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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海关总署研究中心招聘公告【招10人】

移动版    时间:2018-03-18 12:23

(3)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理,并解除本人日后可能受聘之职;

(4)有海外留学经历的,须注明留学性质(公派、自费),并提供我国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信息等相关书面材料。

3、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17时,电子邮件以送达时间为准,邮递以邮戳为准。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报名。

五、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应聘资格、提供的材料等进行审查,(若无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或报名少于3人,该岗位招聘取消),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笔试准考证。

六、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规定时间和地点统一参加笔试。

用人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各岗位按照 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和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均在“公开招聘专栏”公布,请及时关注参加。参加笔试、面试时,均须携带身份证等塬件。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 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人选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拟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

从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待遇

聘用人员为海关总署直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一)招聘咨询电话:010-65194626;

(二)监督举报电话:010—65194139;

(三)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号海关总署研究中心,邮政编码:100730。

原标题:海关总署研究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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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海关总署研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海关总署研究中心职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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