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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稽山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移动版    时间:2015-01-20 10:47

  股票代码:601579 股票简称:会稽山编号:临2014-011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名称: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主持人:金建顺董事长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4年9月26日下午14:00;

  (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2014年9月26日上午09:30—11:30

  下午13:00—15:00

  5、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1053号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7、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包括网络和非网络方式),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8、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金建顺先生主持,除董事斯枫、伍滨、独立董事杨轶清、监事会主席杜新英因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其中,议案1系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吕卿律师、李燕律师现场见证,该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DF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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