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其中,党中央机构改革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
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不再保留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
2、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部。
3、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
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审计署。
4、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委员会。
5、组建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教育部。
6、组建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
不再保留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
7、组建新的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